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际学生跨校区流转及校外住宿管理,保障国际学生学习生活权益及校区正常秩序,优化校区资源配置,根据《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海南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多校区办学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因学校学科专业统一规划调整、学习培养安排等各类原因需跨校区流转住宿的国际学生(含全日制、非全日制国际学生),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住宿校区。
第三条 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以下简称“学生工作部”)协同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跨校区流转国际学生宿舍分配和住宿管理工作。国际学生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书院负责国际学生住宿行为管理及教育等工作。
第四条 学校根据学科布局和校区功能定位,统一组织跨校区流转时,国际学生应服从安排。
第五条 国际学生住宿变动须结清费用,退还钥匙,办理退宿,并遵守《海南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第二章 跨校区流转住宿的办理
第六条 因导师团队调动、科研项目迁移、学科调整等原因,需长期(一个月以上)在另一校区学习生活的国际学生,登录“海南大学网上服务大厅”申请办理跨校区流转住宿。经原所在书院审核,学生工作部批准备案后,国际学生可凭相关审批意见在转入校区的书院办理各项入住手续。学生工作部和国际教育学院更新系统数据,将国际学生纳入转入校区的书院管理,学生本人在24小时内去辖区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第七条 跨校区流转住宿获批的国际学生,应在7天内办理相关宿舍调整手续,原宿舍床位不再保留,原宿舍内的个人物品按要求自行处置,不得继续占用原宿舍空间。
第八条 国际学生住宿期间,严禁擅自更换、转让、出租床位,禁止留宿他人。
第三章 校外住宿
第九条 国际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在校外住宿。
第十条 国际学生需校外住宿的,须通过“网上服务大厅”提交校外住宿申请,按照有关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房屋租赁合同》《海南大学学生校外住宿安全责任承诺书》等相关附件材料。因身体原因申请校外住宿,须上传三甲医院或专科医院证明。
第十一条 国际学生与房主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应仔细确认房主的《房屋产权证》,并在入住24小时内要求房主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协助办理外国人住宿登记,否则不能签订租房合同。
第十二条 国际学生应妥善保管所在地派出所审批过的《外国人住宿登记表》,以备办理签证和离境时查验。持居留许可证者还需办理居留许可地址变更手续。
第十三条 国际学生所在书院应对申请校外住宿的国际学生申请理由、附件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告知相应的规章制度、安全注意事项等。校外住宿申请在“网上服务大厅”进行审批。
第十四条 校外住宿的国际学生,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加强个人人身及财产安全防护,定期向所在书院分管辅导员反馈自己的生活学习情况。
第十五条 国际学生因在校外住宿发生的一切行为(包括因此产生的纠纷、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均由国际学生本人负责。
第十六条 经批准允许校外住宿的国际学生,应在批准之日起7天内,办理退宿手续,清理个人物品。
第十七条 未经批准擅自在校外住宿的国际学生,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跨校区流转住宿变更的国际学生,一经发现,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流程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流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校内相关规定与本流程冲突的,以本流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