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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须知
    2020年07月30日 12:03  点击:

为了维护学校良好的学习秩序,保护国际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的有关规定,海南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特制定本安全须知,所有在我校就读的国际学生承诺并遵守。

一、尊重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发表或散布攻击中国政府和政策法令的言论,不干涉中国内部事务;不参与违反中国四项基本原则、影响中国统一和社会安全稳定的活动。

二、主动了解并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针对全校师生的临时或紧急性要求,如有任何不清楚之处,请向学校咨询。

、主动了解并尊重中国社会公德和风俗习惯。

、尊重其他国家学生的民族习俗,不发表传播污辱或攻击其他国家与民族的内容,或者违反公共道德的言行。

、了解并遵守以下中国政府关于宗教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严禁在华成立宗教组织;严禁在中国公民中发展教徒、委任宗教教职人员和进行非法宗教活动;严禁在学校内进行传教、宗教聚会等任何宗教活动;不以任何名义散布宗教书籍或材料。

六、文明使用互联网,不利用网络散播谣言,不进行破坏中国安全的活动。

七、不打架斗殴、酗酒、赌博以及进行其它干扰学校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的行为。

八、不从事卖淫、嫖娼、毒品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不散布、传阅非法的图书和音像制品。

九、学习期间经申请批准并办理勤工助学/实习签证加注手续后,可勤工助学/实习;但不得就业、经商或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

十、确保在签证有效期前出境或办理延期手续,不非法居留;每次入境(包括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返回)24小时内,须持本人护照到居住地辖区的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并提交派出所出具的住宿凭证到国际学生管理办公室备案;

十一、主动了解和掌握人身财产安全防范知识。不私拉电线取电,不在非规范地点给电动车充电,不在宿舍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不使用明火器具,不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遵守交通法规,不无证驾驶以及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不酒后驾车,不逆行等;不到非正规泳池或无人看护的江、河、湖泊、水库、海等地方游泳,不到自然条件险恶的地方游玩;注意防范台风等自然灾害;外出遭遇抢劫时要采取舍财保人的方式,再事后报警;注意防范金融诈骗,购物不贪图小便宜;出行要结伴而行并事先将出行安排告知国际学生管理办公室或者朋友家人并定时联系以免发生意外事故无人知晓。

十二、保证入学时向国际学生管理办公室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括电子邮件和中国本地电话号码,以及紧急情况下家属的电子邮件和电话号码,以上信息如有变化需及时到国际学生管理办公室更新。了解并同意学校或学院的通知文件或重要信息可通过以上联系方式之一通知本人,视同本人亲自接受,如果5日内本人未就通知的内容作出回复或反馈,则表示本人自动默认同意通知或重要信息的决定,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十三、主动了解并遵守《海南大学留学生手册》中的所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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