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海南大学本科生院
海南大学研究生院
各单位:
根据《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令第42号)及《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教外〔2018〕50 号)的相关要求,汉语课和中国国情课是国际学生的必修课。为进一步规范国际学生培养管理,加强学业预警机制,及时掌握国际学生学业进展,确保国际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请各单位全面梳理本单位国际学生汉语课程和中国国情课程的修读情况,并将未修满课程学分的国际学生名单报送至人文学院,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各单位尚未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汉语课程和中国国情课程学分修读的全部在籍国际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
二、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需根据专业培养方案,逐一核对国际学生的成绩单,重点核查汉语课程和中国国情课程的学分修读情况。
国际学生本科生汉语课程应修20学分,中国国情课程应修2学分;国际学生研究生汉语课程应修6学分,中国国情课程应修2学分。其中,全英文授课专业和全中文授课专业略有不同(详见附件1)。
(二)对于核查过程中发现未修满学分的国际学生,各单位应及时告知学生本人及导师,指导学生制定补休或重修计划,做好学业预警与帮扶工作。
(三)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确保报送数据准确无误,按时报送。
三、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填写《未修满汉语课程及中国国情课程学分国际学生名单》(详见附件2),经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6年3月 18日(星期三)中午12:00 前报送至人文学院教研办(海甸校区社科楼B栋113办公室), 电子版(包括EXCEL及PDF盖章扫描件)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rwxylxs@hainanu.edu.cn。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沁洁
联系电话:0898-66263712
海南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海南大学本科生院 海南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3月12日
初审:岳大然 周洪涛
复审:肖艳玲
终审:刘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