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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通知
    关于申报教材及教学研究论文等奖励的通知(海大教[2010]38号)
    2010年09月03日 17:09 xumiao 点击:

关于申报教材及教学研究论文等奖励的通知(海大教[2010]38号)

[ 来源: 教务处 ]

2010-9-2 9:56:00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鼓励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工作,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海南大学教学工作奖励暂行办法》,决定对已出版优秀教材或发表教学研究论文的教师予以奖励。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主编国家级、省部级规划教材及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人)在有关核心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的校内在编教师。

二、奖励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报请奖:

1、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出版的省部级以上规划教材(重点教材)的;出版教材需由我校人员担任第一主编,奖金由第一主编负责,与我校参编者协商分配。

说明:教育部立项公布的“十一五”规划教材或教育部明确“面向 21 世纪”教材按国家级规划教材标准奖励;由高等教育出版社等一级出版社组织相关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并被列为选题计划的教材按省级规划教材标准奖励(以上需附相关文件)。

2、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在核心期刊上已公开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核心期刊的认定以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编制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08年版)为准。

发表论文只计我校为第一单位,且同时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同一篇教研论文,按最高奖金额奖励一次。

二、申报时间

9月1日―9月10日

三、申报程序

请奖人员须填写《海南大学教学工作奖励申请表》(见附件),同时提交相应教材或论文原件1份(论文还需提交复印件1份,应包括封面、目录、论文内容),于9月6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联系方式:李老师 66279089(海甸、城西校区)

杨吉琼 23300113(儋州校区)

附件:海南大学教学工作奖励申请表(教材、教研论文)

该文已被 xumiao 编辑 2010/9/3 17:13:00

教学工作奖励申请表(教材、教研论文)

内容编辑:xum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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