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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华留学
    关于2018-2019学年国际学历生招生工作的说明
    2018年03月30日 09:38  点击:

做好来华留学生教育工作是国家教育对外开放战略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一带一路”教育行动的重要举措,是高校国际化发展的重要指标。为了更好地适应国际教育发展新形势,进一步提升学校国际影响力,不断扩大来华留学生招生规模,提升来华留学生培养质量,促进专业建设与学科发展,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和《留学中国行动计划》、海南大学 “十三五”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2018年我校将坚持稳步发展、提质增效的原则开展国际学生教育。现将2018-2019学年国际学历生招生工作情况说明如下:

一、国际学历生层次与类别

1.国际学历生按照学历层次分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与博士研究生。

2.国际学历生按照资金来源分为:奖学金生与自费生。奖学金生的资金来源渠道有中国政府奖学金、海南省政府国际学生奖学金等。

3.国际学历生按照授课语言分为:中文授课项目与全英文授课项目。我校面向国际学生招生的本科专业均为中文授课专业;硕士及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前为中文授课,鼓励各学院开设英文授课专业。

二、国际学历生收费标准与奖学金项目种类

1.目前我校本科、硕士与博士国际学生的学费标准分别为14850元/年、16500元/年与18150元/年。国际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为3200元/学期(单人间),1600元/学期(双人间)。

2. 中国政府奖学金国别奖项目和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校自主招生项目、海南省政府国际学生奖学金项目等支持一部分来我校攻读学位的优秀国际学生。

三、国际学历生招生录取流程

1. 申请者与海南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国际学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按照各个不同项目的要求进行申请,在规定日期内将纸质申请材料提交到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国际学生招生办公室;

2.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国际学生招生办公室初步审核学生入学申请材料后,根据申请者申请层次和专业列出申请者名单,根据项目截止时间分批次将符合项目要求的有效申请和名单列表转交专业学院审核;

3. 海南大学各专业学院对名单进行评议排序,做出意见并盖学院章,交回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国际学生招生办公室;

4.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汇总各学院的材料,召开学术委员会对初选名单进行评议,产生预录取推荐名单和候补名单;

5. 如果是申请奖学金项目,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将预录取名单和候补名单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或省政府相关部门等上级主管部门,国家留学基金委或省政府相关部门审核并批复录取结果,最终录取结果以国家留学基金委或省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结果为准;

6.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为审批通过的学生出具《录取通知书》并办理来华签证申请表,办理完成后将新生入学资料寄交学生。同时将录取学生名单汇总,发至专业学院。如果是研究生,专业学院根据学院专业学科发展、教师研究方向等统筹分配导师;如果是本科生,直接安排至专业对应的班级。

7.被录取的学生持《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有效普通护照等材料到中国驻申请者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来华学习签证。

8.被录取的学生来校报到,相关专业的学生先到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报到,然后持由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开具的介绍函到各自专业学院报到。

9.汉语水平已达到要求的学生报到后直接进入专业学习,未达到汉语水平要求的学生须先在国际文化交流学院进行汉语补习,次年汉语水平达到入专业学习程度要求后方可进入专业学习。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20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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